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提出报告;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汇报和请示;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纪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