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变数的建筑行业中,面对复杂的工程项目管理,您是否曾因突如其来的合同争议而感到困扰?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时,有效的证据收集与保存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所在。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应对潜在的法律挑战,我们特别整理了一份建设工程纠纷必备证据清单。这份清单将指导您如何系统地收集、保管和使用各类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准确地提供支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下是我们在实际操作中总结出的一些核心证据类型: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45.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77.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80.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104.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15.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117.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122.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123.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126.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13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51.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5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