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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校史馆装修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栋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琼财〔2020〕578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可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资质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3.5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