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长期股权投资0万元,较期初43.43万元,减少43.43万元,减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收回北京致能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减资款。
其他应付款5,855.46万元,较期初10,098.35万元,减少4,242.89万元,减幅42.02%,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子公司海直通航支付第三方往来款。
租赁负债38,855.95万元,较期初29,012.34万元,增加9,843.61万元,增幅33.93%,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新增租赁2架直升机致租赁负债增加。
税金及附加139.54万元,较上年同期94.41万元,增加45.13万元,增幅47.80%,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缴纳的印花税等同比增加。
研发费用109.50万元,较上年同期223.56万元,减少114.06万元,减幅51.02%,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研发投入减少。
财务费用419.43万元,较上年同期-601.88万元,增加1,021.31万元,增幅169.69%,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汇兑收益同比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408.25万元,较上年同期20,711.14万元,增加21,697.11万元,增幅104.76%,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海上石油等业务回款情况良好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2,765.08万元;报告期结算的航材、保障费等款项同比减少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566.38万元;报告期预缴2023年第4季度所得税同比减少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3,424.40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47.25万元,较上年同期-817.94万元,减少3,129.31万元,减幅382.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发动机及四大部件、高价周转件维修及采购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74.39万元,较上年同期-9,044.70万元,同比增加470.31万元,增幅5.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53万元;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17万元。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1.公司与空客直升机公司就8架H225型直升机停飞导致的损害、成本以及经济损失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11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详见2018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空中客车直升机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本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延续至2023年度。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并于2020年1月签署了《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详见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2020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签订〈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和《关于签署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3.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申报2024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局发明电
1546号)等相关规定,子公司海直通航申请202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2年7月—2023年6月)。2024年1月,海直通航收到2024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4,550,000元,详见2024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2024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2024-001)。 4.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民航中南局关于深圳市2024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提前下达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申请2024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2年7月—2023年6月)补贴。2024年3月,公司收到2024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共28,980,000元,其中包括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补贴28,900,000元,支线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5.经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租赁3架AW139型直升机,租期15年,每架不含税月租金为592,235.28元人民币,15年租金共计319,807,051.20元人民币。详见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6.经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企通信开展关联交易并签订《中信海直私有云平台项目合同》,中企通信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私有云平台建设等服务,合同价款总计650万元,合同有效期为3年。详见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7.经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项目中的飞机购置项目进行结项。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直升机供应商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6架H135直升机购销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6架H135直升机采购,累计支付飞机购买款24,059.98万元。所购直升机均已交付并投入运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约5,940.0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详见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8.经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子公司海直发展进行解散清算并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海直发展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详见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海直发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法定代表人:杨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增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关颐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增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关颐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